海东市人民政府关于马圣明同志免职的通知

海东市人民政府文件

东政人〔〕10号

海东市人民政府

关于马圣明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东委〔〕86号通知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免去:

马圣明同志海东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海东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年4月9日

来源/海东时报

监制/史凯

责编/苏寅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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