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警方打掉39个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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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青海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以来,公安机关认真履行专项行动组、专案专班工作职责,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持续推动专项斗争取得实效。截至目前,打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团伙39个,破获各类违法犯罪案件起,抓获犯罪嫌疑人人,带动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向好,全省有效警情同比下降10.85%,刑事、治安、交通等主要警情同比下降9.59%。

期间,省公安厅先后5次召开专题研究及推进会,重点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并将扫黑除恶纳入执法绩效一网考,保障了专项斗争整体推进。坚持边打边建,着力在健全机制、引向纵深上下功夫,先后研究制定了13项工作制度,规范了线索摸排、依法打击、打伞断血等重点工作,为专项斗争持续深入推进打下了坚实基础。推动出台《青海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公布举报电话10个,收到群众举报有效线索66条;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集中梳理有价值线素条。同时,组织各类培训90余次,培训人员余人次,有力提升了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制定督导方案,成立以公安厅党委成员为组长的9个专项督导组,并要求年底前完成全省县级公安机关的实地督导。各地、各部门也通过线索摸排、宣传发动、案件打击、建立台账等形式,持续推动专项斗争纵深发展。

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按照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三次(扩大)会议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措施、更强的力度,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方针,实实在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青海“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组通告(附举报电话和邮箱)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省公安厅成立以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王正升为组长,公安厅党委委员为副组长的青海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组,统一指导、协调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整治工作。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举报内容和重点打击对象

1、暴力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村官”;

2、横行乡里、扰乱破坏治安秩序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教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

3、采用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选举的黑恶势力;

4、以合作社等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农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5、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群众反映强烈、易引发炒作的违法犯罪,涉高利贷非法讨债类黑恶势力;

6、盘踞在交通、建筑、矿产等领域和行业垄断经营、强迫交易等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7、涉足旅游、娱乐、客运、停车场等民生领域各类“行霸”、“市霸”、“地下出警队”、“黑保安”等涉黑恶犯罪及操纵“黄赌毒拐骗”的黑恶势力;

8、在涉黄涉赌行业场所中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9、因赌博衍生出的实施非法拘禁、绑架、伤害、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的黑恶人员;

10、有组织实施引诱、容留、介绍、组织强迫卖淫、进行淫秽表演的涉黑恶人员;

11、非法插手干预地界、草山、虫草、婚恋、邻里、债务等民间矛盾纠纷、干涉基层选举,以组织“出兵”为形式,实现“赔血价”、“赔命价”等干预地方行政管理形成黑恶犯罪的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

举报途径

实地举报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文化街22号公安厅刑警总队,也可直接前往各市(州)公安局刑警支队和各县(区)公安局刑警大队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

青海省公安厅:

西宁市公安局:

海东市公安局:

海西州公安局:

海南州公安局:

海北州公安局:

黄南州公安局:

果洛州公安局:

玉树州公安局:

举报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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