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青海ldquo扫黑除恶专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省公安厅成立以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王正升为组长,公安厅党委委员为副组长的青海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行动组,统一指导、协调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整治工作。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举报内容和重点打击对象

1、暴力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村官”;

2、横行乡里、扰乱破坏治安秩序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教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

3、采用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选举的黑恶势力;

4、以合作社等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农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5、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群众反映强烈、易引发炒作的违法犯罪,涉高利贷非法讨债类黑恶势力;

6、盘踞在交通、建筑、矿产等领域和行业垄断经营、强迫交易等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7、涉足旅游、娱乐、客运、停车场等民生领域各类“行霸”、“市霸”、“地下出警队”、“黑保安”等涉黑恶犯罪及操纵“黄赌毒拐骗”的黑恶势力;

8、在涉黄涉赌行业场所中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9、因赌博衍生出的实施非法拘禁、绑架、伤害、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的黑恶人员;

10、有组织实施引诱、容留、介绍、组织强迫卖淫、进行淫秽表演的涉黑恶人员;

11、非法插手干预地界、草山、虫草、婚恋、邻里、债务等民间矛盾纠纷、干涉基层选举,以组织“出兵”为形式,实现“赔血价”、“赔命价”等干预地方行政管理形成黑恶犯罪的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

举报途径

实地举报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文化街22号公安厅刑警总队,也可直接前往各市(州)公安局刑警支队和各县(区)公安局刑警大队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

青海省公安厅:09718292719

西宁市公安局:09716150813

海东市公安局:09728683824

海西州公安局:09778206259

海南州公安局:09748522918

海北州公安局:09708642010

黄南州公安局:09738794567

果洛州公安局:09758384418

玉树州公安局:09768819635

举报邮箱

qhshce

sina.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wangxingxing.net/xhdsbjj/11121.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