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斤少两太夸张西宁一商家被罚停业3天

来源:西海都市报

花元买了俩大西瓜,商家说共重37.3公斤,回家称重后,发现俩西瓜实际重量为18.4公斤,与商家说的斤数相比差了一半,如此夸张的缺斤少两让西宁市民汪先生感到诧异。投诉到市场管理部后,商家退一赔二,并受到停业3天的处罚。

5月25日下午,汪先生和妻子去西宁市柴达木路某市场的一家水果店买了两个大西瓜、一箱苹果、一箱梨,还买了点香蕉和葡萄。西瓜售价每公斤3元,商家说重量为37.3公斤。购买水果后,汪先生和妻子付钱离开。

到家楼下时,妻子提醒西瓜较重,汪先生腰部有伤病,搬运时小心一点。汪先生将购买的水果搬运到家后感到不对劲,他觉得自己从楼下抱上来的俩西瓜怎么也没有37公斤重。家中正好有一台经常使用的台秤,称重后发现,西瓜实际重量为18.4公斤。

汪先生用家中的台秤称重,西瓜实际重量为18.4公斤。受访者供图

“当时苹果和梨按箱售卖不用称重,香蕉和葡萄商家是用小台秤称重的。我用家里的台秤称重后,香蕉和葡萄的斤数一两不差。当时商家称西瓜时用的是大磅秤,按照商家称重斤数37.3公斤计算,我支付了元。在家里称重后,西瓜斤数相差之大,让我有点想不明白。”汪先生决定次日到市场管理部投诉。

26日,汪先生拿着当时购买水果时记账的纸张,开车拉着西瓜来到该市场的管理部反映此事。市场管理部工作人员非常重视,带着汪先生到水果店再次用商家当时称重的大磅秤称重后,大磅秤显示俩西瓜重量为18.4公斤,与汪先生在家称重的斤数相同。商家解释,可能是店员此前称重其他商品时未将磅秤归零,造成了实际斤数相差过大。

了解情况后,市场管理部工作人员与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电话沟通,根据汪先生的诉求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例,与商户协商,商户同意退一赔二,同时市场管理部对商户做出停业3天的警告处罚,并暂扣磅秤进行检测。

“市场管理部工作人员真的太给力了,及时帮我解决了问题,这样的处理结果我也很满意,应该给市场管理部工作人员点赞。希望商家今后以诚信为本。”汪先生说。

西海全媒体记者/邓建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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