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知名歌手降央卓玛和湖北某文化公司侵害刀郎歌曲《西海情歌》著作权一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被告歌手降央卓玛和湖北某文化公司均承担侵权责任,共同赔偿元。
几年前,湖北某文化公司在湖北省某地举办了“群星演唱会”,降央卓玛未经未授权在该演唱会现场演唱了《西海情歌》。
看到她的名字,还以为央行降准了......
才七万五千元?降央卓玛掩着嘴巴,偷偷的笑了!
她唱这首歌,赚的钱,够赔偿多少回啊。
七万多的案子,折腾了十几年。
翻唱可以,你不要每次唱之前都说这是自己的原创歌曲!
《西海情歌》、《手心里的温柔》、《雨中飘荡的回忆》,这三首非常好听的歌,都是刀郎创作的,降央卓玛无视原创,直接改成原唱是她,过分了。
降央卓玛唱《西海情歌》还把作词作曲改成了自己的名字,然后演唱收费,不告她我都不服气,原告都没怎么收费,还串改成自己的作品去收费。
之前在酷狗,降央卓玛的《西海情歌》确实是收费的,现在不知道还有没有了,因为刀郎自己专辑的《西海情歌》那时都没收费。
而且之前办演唱会,演唱公司打出《西海情歌》是降央卓玛原创的,还是代表作之类的,这就非常不尊重人了。
想想为什么小沈阳唱刀郎的歌不被告,刀郎还发声支持小沈阳演唱会就知道了,人要学会尊重!
听过很多版本翻唱的《西海情歌》,属降央卓玛翻唱的最难听,始终像一条直线,没有起伏,该低的时候低不下来,该高的时候高不上去,《西海情歌》根本就不适合用中音来唱。
对于故意给差评的人可以怎么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