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海北州3名干部顶风违纪被通

党的十九大以来,海北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筑牢“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贏脱贫攻坚战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加大,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进一步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海晏县三角城镇三角城村原村主任杨贵胜套取国家易地搬迁项目补助款问题。年,杨贵胜利用职务之便,在没有与其儿子分户的情况下,以其儿子的名义申请项目房一套,套取国家补助9.5万元。年6月14日,杨贵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项目房已被退回。

2.海晏县金滩乡姜柳盛村党支部原书记何进忠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问题。年8月,在金滩乡姜柳盛村实施易地搬迁项目中,何进忠以他人名义上报套取项目房一套,归其女婿钟某某所有,并享受了所有易地搬迁项目补偿政策,其中享受易地搬迁补助资金2.25万元,国家危房补助资金1.6万元,共计3.85万元。何进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年4月9日,何进忠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规享受补助已追缴。

3.海北州刚察县新泉村党支部原书记陈鹤邦骗取危房补助问题。年,陈鹤邦在协助乡政府开展新泉村危房改造项目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明知其妻子不符合享受危房项目补助资金的情况下,虚构其妻子为受灾户的事实,骗取危房补助资金1.9万元,用于房屋建造。年3月15日,陈鹤邦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规资金已追缴并上交国库。

以上3起典型案例的有关涉案人员对纪律规矩不知敬畏,顶风违纪,严重损害了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削弱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直接影响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破坏了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依纪依法坚决惩治。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此前,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对年至年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了专门部署,海北州纪委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10项具体治理措施,聚焦扶贫领域,坚决查处侵吞国家利益、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全州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担当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充分认清形势,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与脱贫攻坚工作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各级监督检查反馈的重点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研究解决的具体措施,开展专项治理。各级扶贫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改进作风,坚持到资金项目落实的最前沿、最终端,监督落实成效,坚决纠正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专项治理的部署要求,主动担当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要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主要领导领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的要求,对重点问题实行跟踪督办、限时办结。要通过约谈、督查督办、专项检查、责任追究等方式,监督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县乡党委、纪委抓好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落实,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落实到基层,要严肃执纪监督,聚焦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对胆敢向扶贫项目、资金“动奶酪”的腐败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问题,坚持严查快办,严惩不贷。要强化责任追究,对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失职失责行为,严肃追责问责。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专项治理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突出问题,一律进行通报曝光,始终保持警示震慑的强大态势。

中共海北州纪委

年7月1日

来源:西海都市报/海北新媒

海晏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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