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发布最严规范令涉及许多家长

5月16日,记者从西宁市规范民办学校办学和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会上获悉,西宁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印发规范民办学校办学和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网络配图)

方案出台背景

近年来,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为丰富我市教育资源供给、缓解学位紧张作出了积极贡献。当前部分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尚不规范,特别是一些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社会反响强烈。为遏制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和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青海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教规〔〕3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治理范围

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招收幼儿园、中小学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且实施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升学考试相关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

治理内容

1.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2.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3.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

4.加强科学保教,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教学活动,严禁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坚决防止和纠正部分民办幼儿园“小学化”倾向。

5.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6.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7.严肃查处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偏离正确办学方向进行提分、升学等学科培训效果的夸大宣传、虚假宣传,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招生简章(广告)按要求进行备案,向社会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应与备案一致,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8.校外培训机构超业务范围开展培训,擅自变更办学地点,违规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授课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按《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9.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严格执行教学标准和进度,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10.结合《民办教育促进法》《青海省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集中整治学籍管理混乱、收费不合理、预付费管理隐患大等其他不规范办学行为。

治理举办电话、信箱

西宁市教育局举报

西宁市民政局举报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

举报邮箱:x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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